老陳獨白
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
透天別墅 法令規章
有關
透天別墅
的法律規章,除各地方政府有特定某些地點提出一對一規定外,並無明顯的整體規定。
別墅
共可分正統
別墅
、雙併
別墅
、連棟
別墅
、雙併重疊
別墅
、連棟重疊
別墅
等。
正統
別墅
之土地與建物為同一人所有,將來可自行將建物翻修或改建,即1戶1建照之
別墅
,它不必與
其他
住戶分攤土地或建物,因此是「零虛坪」,但須負擔較高地價稅,轉手時也會面臨較高的增值稅。
雙併
別墅
是整批申請建築執照,所以各住戶都是持分土地產權,日後若要改建,就跟一般公寓或電梯住宅大樓一樣,須徵得所有住戶的同意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